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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广东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历经10年的探索创新,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在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中获全国第一。但是,与建立健全绩效优先、约束有力、规范透明的支出管理体制的要求仍有差距。下一步,广东将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以实现横向覆盖部门预算、专项资金、财政综合支出等各类财政支出,纵向覆盖"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全过程为总目标,努力构建起以健全的制度体系为依据,以完善的运行机制为抓手,以科学的基础要件为支撑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进一步强化制度支撑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权威性

  目前广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探索推进阶段,下一步要取得新突破,必须抓紧开展相关地方立法工作,巩固改革成果和工作经验,强化制度支撑,为深化改革创新提供坚实保障。

  一方面,力争尽快制定本省政府层面的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办法,确立预算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等各个主体的绩效责任,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同时,逐步健全各类绩效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统一的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及业务规范,提高绩效管理基础质量。

  另一方面,进一步确立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和原则,通过完善制度把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管理框架,调动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层次和约束力。

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通过修订完善管理规程,优化评审指标及科学设置标准,提升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水平;通过强化部门绩效主体责任,改进审核、批复及结果公开机制,提高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注重与预算管理的对接融合,完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

  二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除部分涉及普惠性政策等特殊专项经费和用于保障人员、工作运行的专项经费外,对大多数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将以绩效为导向的竞争理念全面引入到专项资金管理,并覆盖资金设立、分配、支出、结果等环节。在专项资金设立环节,对申请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由主管部门申报绩效总体目标,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审批设立的重要依据;在资金分配环节,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的单位,按规定同时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在资金使用环节,依托财政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支撑,及时跟踪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开展支出项目现场绩效督查,促进专项资金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的双提高。在资金支出结果环节,着力完善"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全面实施绩效自评与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重点评价或委托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建立与预算安排紧密挂钩的办法,探索绩效管理结果通报、公开制度,探索建立绩效责任约束机制。

  三是探索建立财政综合支出绩效管理机制。首先,在总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考评、"十件民生实事"资金评价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分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供民生保障、公共服务、扶持产业、环境保护等各类支出的综合绩效评价,为政府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类重大决策提供绩效参考。其次,通过试点探索,逐步推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有绩效目标评审,预算执行过程有绩效跟踪,预算执行结束有绩效评价与绩效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最后,根据建设效能政府的要求,探索研究一级政府整体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标准,并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开展一级政府整体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评价试点。

  四是完善多元化评价管理机制。构建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部门实施重点评价以及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强化绩效责任制约。完善自评管理规范,重点以评价指标和标准为核心,对自评要求、自评审核、自评意见反馈、自评报告公开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并依托信息系统提升自评管理效率。在重点评价方面,完善责任主体提供自评绩效信息、评价主体核实绩效信息、实施现场评价,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评价实施机制,评价过程充分征询专家意见,并引入满意度问卷调查,以提升评价公信力和科学性。深化第三方评价,将管理范围从针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逐步向覆盖适于第三方评价的大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转变,从事后评价向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等预算管理全过程转变。在加强对第三方评价质量监控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程序,提高效率,以适应第三方评价的全面推广。此外,第三方在评价过程中要适当引入公众、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意见,扩大群众参与度,构建评价的民意基础。

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建立预算绩效约束机制

  要将绩效目标评审结果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凡是未通过绩效目标评审的,原则上不能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通过绩效目标评审而因财力问题暂时不能列入部门预算的,列入项目备选库,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或其他预算安排中优先予以考虑。

  构建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的管理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特别是到期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收回安排或调整安排;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低的财政专项资金,减少预算安排或调整支出结构;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财政专项资金,根据财力可能,给予适当增加扶持。

  构建评价整改措施备案核查机制、部门效能建设挂钩机制、依规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机制等,利用多种力量,扩大管理结果的积极影响,增强结果应用的公信力和约束力。

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

  通过管理基础要件构建,形成倒逼机制,推进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的科学、规范、高效,重点要做到"三化":

  一是指标标准科学化。着眼于纵横可比、不同类项可比,专题研究制定三级共性指标框架。收集历年来实施评价的各类专项、项目的个性指标,作为四级指标选配的个性指标信息。利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指标库,将个性指标入库实行动态管理,并设计智能匹配程序,自动和人工优化相结合,以实现具体绩效管理指标选配的便利化和科学化。同时,广泛收集整理和建立财政支出绩效标准及绩效评价标准库,并使之与指标体系相勾连,强化管理的技术支撑保障。

  二是管理手段信息化。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的基础上,结合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大数据战略"要求,完成系统的总体建设,涵盖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财政综合支出绩效管理,以及评价指标和标准库、项目库、专家库、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库等内容,构建相对独立又与财政内部业务高度兼容,并可适应外部网络环境的内外通环的综合智能系统,利用信息平台收集、处理、分析、运用财政支出及其绩效表现的有关数据,达成对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撑和保障,逐步实现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自动化、指标及标准体系系统化、管理运行网络化、管理程序规范化、全省交换应用一体化。

  三是评价队伍优质化。一方面,坚持抓好对财政系统和预算部门的业务培训,以及对专家群体和第三方机构的服务选购、规范管理与必要的引导培训,培育一支政策水平高、综合素质好、执行能力强、工作绩效优的评价队伍;另一方面,切实研究财政系统内部以及与预算部门的责任分工,理顺职能,明确责任,并形成制度机制,以保证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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